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膝盖之上(Over the knee) 娇淫青春之放纵 下厨房

第73章

      “这便是卢秀才, 你们要问私塾的事,尽管问他。”
    妇人说完,便拎着菜篮子去了院门口, 把地方留给他们谈话。
    “卢秀才好。”
    凌星和沈回起身微微躬身,卢秀才面上虽没什么表情, 甚至可以说是严肃,但礼节也一点没少。
    “二位请坐。”
    卢家的小院子收拾的干净整洁,即便是夫子不在,屋里也传来阵阵读书声。
    听着声音年岁都不是很大。
    凌星心里对这私塾比较满意, 打算让凌月读一段时间, 他要是觉得可以就继续。
    要是觉得不行, 就去镇上找。
    有了成算后, 凌星和卢秀才讲了一下凌月的情况。
    听说凌月三岁时就开蒙读书,千字文已经完全会念,卢秀才摸着山羊胡, 对凌月的第一印象很满意。
    “可以的话,明日把孩子带来看看。”
    凌星也是这样想,约定好明天见面的时间,他和沈回离开小溪村。
    “二郎,你要读书科考的话,要找私塾念书吗?”
    卢秀才那边念书的年纪普遍比较小,沈回去怕是不太合适。正想问问沈回明天要不要问问镇上的私塾,就听沈回道:“不必,家中未出事之前,先生曾和我说可以下场。”
    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,那年的科考因动乱没有举行,他今后的十几年,也没有再想过科考。
    “王隽送来的书我看过,很适合。明日去买些笔墨纸砚,我自学便可。”
    只是考童生入门的话,沈回完全没问题。
    秀才以他现在的情况来看有些难,不过他也替自己找好了先生。
    村子里的人或许不清楚王隽的真实身份,但他前些年因为卖猎物去县里,偶遇到王隽夫夫二人与上一任县令。
    上了年纪的县令大人对王隽行礼,他通过唇语辨认,对方喊他,“王大人。”
    随后就被王隽制止,说他如今已经不是官身,不能再这样叫。
    再多的东西,沈回没有看。
    大禹律所定,举人可参与选官,无大功者,至多县令。
    而能让一县县令尊称上官,王隽此前少说也是进士。
    沈回想要参加明年的科考,想要得到秀才功名。只有王隽最适合教他。
    知道沈回自己心里有数,凌星没有再多说。
    二人回家后各自忙活起来。
    眼下天热起来,沈归的菜田一片生机盎然。
    他见凌星回来,赶紧拉着人去菜田,谋划着要卖菜。
    “大哥夫,我这菜定个什么价比较好?”
    沈归侍弄菜田很用心,什么时候浇水,什么时候捉虫,什么时候弄粪水施肥,一次不落,尽心尽力。
    土地也给了沈归最好的回报,绿叶菜一个个绿油油水灵灵的,挂果的黄瓜和西红柿长势也极好。
    就这品相,打眼看去和前世精品超市里面精挑细选的菜蔬没两样。
    不过到底是手工捉虫,也没打农药,多少还是有虫眼。
    但沈归一家四口捉虫捉的勤快,虫眼有也不多。
    “你把品相好的菜蔬挑出来,往大一点的饭馆和酒楼卖看看,价格可以高一两文。次一点的摆摊时候分门别类,理顺了堆放整齐,按着市场的定价卖就成。”
    沈归把凌星的话复述一遍,乐呵呵的点头。
    随后就蹲在地上,就近拽着萝卜缨子,“这春萝卜长得好,小五拔了一个和小春他们分着吃,都说水灵吃着甜。中午正好拔两个出来切丝,加盐拌拌全当是个菜。”
    凌星想到要做汤包买了不少的调料,“我来做,弄个不一样的吃吃。”
    听说有好吃的,沈归又乐了。他就喜欢大哥夫时不时捣鼓出来的吃食,那味道都不差。
    拔了两根萝卜去灶屋,清洗干净后切小片。正如沈归所说,这萝卜长得好,水灵灵的。
    家里还有些白糖,凌星打算弄酸甜口的腌萝卜片。
    切好后的萝卜加盐进去放置两刻钟,杀一杀水分。
    时间到了再攥干水分,加盐,糖,酱油,醋进去腌制。
    搅拌好盖上盖子静置,开始煮糙米饭。
    沈归又拔一些空心菜,洗干净后送去灶屋做着吃。
    凌星切了些蒜末,用猪油做个蒜蓉空心菜。
    中午开饭,沈家终于不用再吃老的发苦的野菜。
    空心菜刚长成,正是鲜嫩好吃的时候。菜清脆爽口,蒜香浓郁,又有猪油增香。酸甜口的腌萝卜下饭开胃,入口的那一丝甜,对很少吃甜的沈家人来说,很是回味。
    虽然都是素菜,不过凌星萝卜舍得放糖,空心菜舍得放猪油,那味道不比肉菜差。
    配着菜,沈来哼哧哼哧吃了一大碗糙米饭,就连凌月吃的都有些急,可见味道是真的好。
    酸甜口的腌萝卜是最受欢迎的,凌星吃着也觉得好吃。
    他道:“四弟,我下午的时候再拔你两根萝卜。弄些酸甜萝卜给青哥儿他家送去。”
    人家昨天送了好些书来,不仅凌月能用,沈回也能用。
    家里现在都知道沈回要参加科考,沈归夫妇二人也做好了勒紧裤腰带供二哥读书的准备。
    二哥聪明,大哥在的时候也总听大哥说二哥可惜了,不然能科考入仕。
    听多了,沈归也跟着觉得可惜。
    因为有好底子在,现在想捡起来也不算晚。
    在沈归看来,一家人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,没有谁占便宜谁吃亏的说法。
    要真考了功名在身,他身为弟弟,那也是跟着享福沾光的。
    沈归道:“那些书可是好东西,我这点菜算什么。哥夫尽管拿,他家的菜蔬我给包了。”
    沈呈山也道:“四郎说的对,星哥儿你多弄些去给他们两口子。”
    凌星点点头,寻思着谢青崖喜欢吃他做的东西,又有沈呈山的话,不如就再弄些腌菜送去。
    想到瓜藤上长着的嫩生生的小黄瓜,又道腌菜很适合。
    长成程度不同的黄瓜,腌渍后的口感也大不相同。
    凌星偏爱嫩黄瓜,口感更清脆水嫩。而且这个腌渍起来也快,两三天就可以。
    “那我再摘些嫩黄瓜,给他家做个酱菜。”
    沈归自然是同意,吃完饭就拉着凌星去菜田选菜去了。
    把萝卜腌上后,凌星就处理起嫩黄瓜。
    先用盐腌制再加上烧开的酱油搅拌浸泡,酱油里面根据口味加入适量的调料,凌星做了酱香口的,加些白糖进去提鲜。
    翻过几次后,把嫩黄瓜带着酱油一起倒入小罐子里。
    那是家里装门用来腌菜的,盖上盖子,倒碗状的口里加水,密封性十足。
    村户人家做咸菜都是只加粗盐,放在咸菜坛子里密封好,留着冬天的时候吃。
    正儿八经好吃的酱菜,那都是要去酱菜铺子里面买的。
    是镇上的人才吃得起的好东西,村户家除非待客,又想省点钱,不然不会专门去买酱菜。
    凌星把罐子先放阴凉通风的地方放着,等三天后做好给谢青崖送去。
    酸甜萝卜倒是今天就能送。
    收到凌星的投喂,谢青崖高兴的要命。
    他最爱凌星做的吃食,虽不精细,吃起来却是别有一番风味。
    “我留了豆浆,你正好端回去喝。”
    谢青崖端出一陶盆的豆浆,又给凌星切两块豆腐。
    见他实在没手拿,还帮着一起送沈家去。
    回到家后,凌星开始做猪皮冻。
    因为明天要卖,一共做了十斤。
    一份水多一些,做出来六斤猪皮冻,是用来包汤包。另一份水适量,做出来四斤猪皮冻,是切开另卖。
    猪皮冻加了香料和调料后成本直线上升,一斤在六文钱。
    凌星准备按两卖,一两一文钱。
    买个二两回去蘸着调料,也是一盘菜,足够一人吃的。
    土豆淀粉不用再另做,前面做的够用一阵子。凌星准备明天起的再早一点,把面揉好。
    肉馅今天晚上就要剁好放着,不然明天来不及。
    眼看着天越来越热,肉放不久,凌星想着是不是要买冰。
    事情忙活完,凌星去屋里算账。
    因为汤包小,一笼能出十个,熟的还快,卖的个数是比包子馒头多的。
    不过他前面用了些面,加上猪皮冻有限,今天的汤包一共只用了十六斤面粉。
    按着钱匣子里的一千六百九十四文钱来看,去除试吃的,正经卖的汤包差不多八百四十七个。
    这帐比包子馒头好算,纯利润正好是收益的一半。
    去除摊位费那些,一天赚了八百二十七文。
    明天还要去给凌月拿药,一帖药五十文,能喝两顿,是一天的量。
    他前面赚的银子加上沈回中途去山上打猎卖猎物换来的银子,全都用在治疗凌月的伤。
    剩下的那点,也因为这两天做汤包买原料,租摊位这些花个精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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